由于遺傳病多數(shù)無法治療,目前防治的重點主要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,做好三級預防,防止和減少有遺傳病患兒出生,避免有遺傳病患兒生后發(fā)病。
一級預防是指防止遺傳病的發(fā)生。近親結婚所生子女患智力低下的比例比非近親婚配要高150倍,畸形率也要高三倍多。國家法律禁止直系血緣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緣結婚,凡本人和家族成員有遺傳病或者先天畸形史,多次在家族中出現(xiàn)或者生育過智力低下兒,或者反復流產者應進行遺傳咨詢,找出病因,明確診斷,制定合理的婚姻和生育計劃。
二級預防是指減少遺傳病患兒出生。高危孕婦要進行必要的產前診斷檢查,減少遺傳病患兒的出生。常用產前診斷方法有早期絨毛活體組織檢查,羊膜囊穿刺取樣,B超檢查,甲胎蛋白測定和21三體綜合征的產前篩查等。